<建国大业>毛泽东说的八项条件是哪八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2:39:29
电影中,李宗仁要与毛谈判,毛提出的哪八项条件啊?

长话短说:
一、惩办战争罪犯;
二、废除伪宪法;
三、废除伪法统;
四、依据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反动军队;
五、没收官僚资本;
六、改革土地制度;
七、废除卖国条约;
八、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接收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

1949年4月20日,中华民国政府拒绝接受中共的和平谈判八项条件。

一九四九年一月一日,中华民国中国国民党南京政府在发动内战遭到失败的形势下,向中国共产党提议举行和平谈判。

一月十四日,中国共产党发表声明,同意谈判,并提出八项条件作为双方谈判的基础。这八项条件是:
一、惩办战争罪犯;
二、废除伪宪法;
三、废除伪法统;
四、依据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反动军队;
五、没收官僚资本;
六、改革土地制度;
七、废除卖国条约;
八、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接收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

四月,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和中华民国中国国民党南京政府和平谈判代表团经过谈判,以八项条件为基础,拟定了《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协定全文共八条二十四款,四月二十日被中华民国政府所拒绝。

几十年后的今天,再来看这“八项条件”,应当说,当时共产党方面的态度是相当严厉的,实际上是要求当时的中国中央政府“无条件投降”。当年解放日报刊登的一篇新华社社论的题目就名为《要求南京政府向人民投降》。有初一,就有十五,这也是共产党对三年前国共重庆和谈时,国民党仰仗美国、迷信武力、撕毁谈判协议、进攻中共的行径的报复。

中华民国政府在1949年元旦总统蒋介石的新年献辞中提出了国共和平谈判的五项条件,这就是:
一、只要和议无害于国家的独立完整,而有助于人民的休养生息;
二、保留国民政府制定的宪法;
三、中华民国的国体能够确保,中华民国的法统不至中断;
四、军队有确实的保障;
五、人民能够维持其自由的生活方式和目前最低生活水准。

中共提出的八项条件